画家徐有武发现自己的代表作《清平调》被他人用在了“天福茗茶”外包装上,而且当初的“杨贵妃”竟变成了“少女”,遂将对方告上法庭,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在法庭上其名作反被对方认为是剽窃唐代画家周昉的《簪花仕女图》。昨天下午,浦东法院对这起著作权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漳州天福茶叶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光辉、柯立民赔偿徐有武经济损失1万元,律师费8000元,并登报道歉。
2008年3月,徐老无意间发现自己的作品《清平调》被用在了“天福茗茶”的“茶香金桔”包装上,而且画中的人物头像被改换,“云想衣裳花想容”的“杨贵妃”成了一个少女。背景中的牡丹也被裁减了一部分。徐老还发现,自己的画作不仅被用在茶叶的外包装上,专卖店发送的宣传材料上也印有这些茶产品包装的图片,而且宣传单上称已开设了734家连锁店。作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盗用,徐老遂将天福茶叶公司以及销售商天沪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天福茶叶公司在法庭上辩称,涉案茶叶的包装袋并不是其公司设计,而是由一个叫“光辉画室”设计的,该画室由郑光辉、柯立民共同合办,专门为企业提供包装图案,郑光辉在设计时向天福茶叶公司承诺包装袋是其独创。作为茶叶制品经营者,天福茶叶公司无法知道商品上的图案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公司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不存在主观过错,没有侵犯徐老的著作权。
随后徐老向法院申请追加了“光辉画室”两名负责人为本案被告。郑光辉到庭后表示,自己为茶产品包装袋设计的《贵妃赏花图》是其仿照《簪花仕女图》独立创作的,如与徐老作品相似实属巧合。
针对徐老提供的1997年《唐诗三百首》中出版的作品《清平调》,郑光辉向法庭提供了自己在1996年创作的《贵妃赏花图》原稿,但当徐老对此原稿提出异议时,郑又转而表示,原稿已在2006年下半年卖给了海外客户,现在向法庭提供的是2006年底创作的。
随后法庭上,天福茶叶公司又提出了惊人的观点,其认为徐老创作的《清平调》涉嫌剽窃唐代画家周昉的《簪花仕女图》,徐老自己就在剽窃,现在法庭上是贼喊捉贼。
法院审理后认为,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任何人均可以对“贵妃赏花”这一主题进行创作,但其创作应当具备独创性。经对比,《清平调》与《簪花仕女图》两幅画区别明显,《清平调》体现了原告徐有武的独创性,受法律保护。而《贵妃赏花图》除了人物头部不同外,其余与《清平调》基本相同,可以看出外包装袋上的图案截取了《清平调》的大部分,故被告郑光辉、柯立民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天福茶叶公司对包装袋图案的使用具有相应的审查义务和最终决定权,因此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